实用的供销合同集锦九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供销合同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供销合同 篇1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保证双方合法利益,现在甲乙双方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并信守以下条款,共同严格履行。
第一条:产品名称、规格、单价
备注:(因油价、地材上涨等因素,甲乙双方商议另行定价)
第二条: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甲方提供本合同所列产品,符合《混泥土结构耐久性暂行之规定》及砼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第三条:供货方式及验收标准
甲方负责把材料运输到乙方指定地点(搅拌站),乙方现场检验合格后以乙方实际收方或计重(计量以国家换算标准或以实验室堆积密度)为准,按照乙方的要求卸货。
第四条:结算方式
甲方应以壹拾万元货款作为垫资款,垫满壹拾万元以后甲方每月25日以前到乙方对帐结算,乙方在次月5号前付满上月货款。
第五条:其他约定
甲方在运输过程中的一切费用(运费、过路费、过桥费等费用)和行车安全由甲方全部负责。乙方所需由甲方主要负责供给。如果因甲方不能保证乙方的正常需求,乙方应以书面的形式给甲方发出通知,甲方收到乙方的书面通知三日后,乙方方可在外进行临时购买,其中高出合同价格的金额部分由甲方全部负责(如甲方因不可抗拒的因素不能保证乙方的正常需求除外),洪水汛期来临前,甲方备足货源,如因货源不足造成成本上涨,由甲方负责,具体赔偿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为准,乙方保证不再二者购买。
第六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为有效合同,一式三份,签字或盖章生效,合同期限为壹年。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供销合同 篇2需方单位:(简称甲方)
供应单位:(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产品交易行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证正常交易程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产品供应:
甲方根据自己的施工合同收购乙方管材(规格为60c、80c、100c),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供应相应管材。
二、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货地点:甲方施工工地现场(____市观堂镇);
2、交货方式:乙方送货到施工现场;
3、交货时间、数量:随时交货、数量以甲方收货单为准。
4、其它约定
三、结算和付款方式:
具体结算价格以甲、乙双方约定价格为准;双方约定价格为:具体结算以甲方开出的收货单准,单价包含乙方装车和货运至工地的费用,甲方预付 元为管材订货款,乙方按甲方需求供货,直到建设单位每次拨付工程款给甲方,甲方划拨工程款即向乙方支付本月款项,甲方资金困难时,可以延期支付货款,但最长不超过建设单位每次拨付工程款给甲方后15天。
四、技术要求: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工程要求产品标准供货,不符合甲方工程要求的,所有责任由乙方负责。
五、验收标准:以相关规范和设计要求为验收标准。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一方延迟履行义务,经催告后7天内仍未履行;
4、一方延迟履行义务或者有其它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以上
3、4项权利由守约方行使。
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
八、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
九、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承担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同期限内提供证明,
十、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为8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工程结束为止。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合同签订: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销合同 篇3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销售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按乙方指定品种、规格、数量安排交货,在交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商品供货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零售价以甲方规定的执行,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厂家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
第五条 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 商品包装,甲方严格按进口食品的规定执行。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货物调换问题,应根据双方协商规定按每次送货的 %进行执行。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 ……此处隐藏16321个字……(5%)。
第十一章 合同的变更和修改、暂停(中止)和终止
第一百零一条 本合同一经生效,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方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对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修改、取消或被充的建议。该项建议由一方以顺序编号的修改通知书向对方签发,修改通知书副本经对方签署人会签后退还给修改通知书签发一方。如果双方共同认为该项修改会对合同价格和交货进度有重大影响时,供方应在收到上述修改通知书后(14)个工作日内,提出影响合同价格和/或交货期的详细说明。双方同意后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生效。将修改后的有关部分抄送原合同有关单位。
第一百零二条 如果供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时,需方将用书面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15)天内确认无误后应对违反或拒绝人作为修正,如果认为在(15)天内来不及纠正时,应提出修正计划。如果得不到纠正或提不出修正计划,需方将保留暂停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分权利。对于这种暂停,需方将不出具变更通知书,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和索赔将由供方负担。
第一百零三条 根据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如果需方行使暂停权利后,需方有权停付到期应向供方支付暂停部分的款项,并有权将在执行合同由预付给供方的暂停部分款项索回。
第一百零四条 在合同执行期间,若因需方原因要求对合同设备进行重大的变更和/或要求增加超出附件二以外的范围,需方应考虑供方的设计和生产周期及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变化;供方接到需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充分考虑需方意见,与需方一起尽早完成合同修改。
第一百零五条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国家计划调整而引起本合同无法正常执行时,供方和/或需方可以向对方提出暂停执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关条款的建议,与之有关的事宜双方协商办理。
第一百零六条 因需方原因要求中途退货,需方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10%~30%)并赔偿供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一百零七条 因供方原因而不能交货,供方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10%~30%)并赔偿需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一百零八条 如果供方破产或无偿还能力,或为了债权人的利益在破产管理下经营其业务,需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供方或破产清算管理人或合同归属人终止合同,或向该破产管理人、清算人或该合同归属人提供选择,按其给出的合理忠实履行合同的保证,执行经过同意的一部分合同。
第一百零九条 若第一百零八条中考虑的情况确实发生,需方有权从供方手中将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作接管并收归己有,并在合理期限内从供方的现场房屋中迁出所有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材料,这些东西的所有权已属需方,供方应给需方提供全权处理并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使其能搬走上述这类设计、图纸、说明和材料,需方对这种终止合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对供方的任何索赔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第一百一十条 不可抗力是指:严重的自然灾害和灾难(如台风、洪水、地震、火灾和爆炸等)、战争(不论是否宣战)、叛乱、破坏、动乱等等。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义务的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合同价格。
第一百一十一条 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传真或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3天)内用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误,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第一百一十二条 如双方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估计将延续到(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包括交货、安装、试运行和验收等问题)。
第十三章 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一百一十三条 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一百一十四条 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到协议时,则提交双方上级主管部门调解。如仍不能解决,可提交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一百一十五条 仲裁则地点为_________。
第一百一十六条 仲裁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一百一十七条 由上述过程发生的费用除上述仲裁截决另有规定外,应由败诉方承担。
第一百一十八条 在进行仲裁期间,除提交仲裁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履行。
第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事项
第一百一十九条 本合同生效需满足下列条件: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
(2)本合同取得审查单位(电力工业部成套设备局)审查(加盖合同审查章);
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签发“最终验收证书”之日并货款两清止。
第一百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正本6份,副本40份;供需双方各执正本2份,副本18份。审查单位正本2份,副本4份。
第一百二十一条 双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第一百二十二条 供方须将本合同供货范围中主要设备分包商的名单提交需方予以确认,供方应从被需方确认的名单中选定最后分包商并通知需方。分包商一旦选定,供方不得擅自改变。供方应对分包商的过失、疏忽和/或其它任何违反合同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第一百二十三条 本合同项下双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资料,双方除为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提供给与“合同设备”和相关工程无关的第三方。
第一百二十四条 合同双方应指定2名授权代表,分别负责直接处理“本合同设备”的技术和商务问题。双方授权代表的名称和通讯地址在合同生效后的2周内通知对方。
第一百二十五条 本合同所包括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一百二十六条 合同双方承担的合同义务都不得超过合同的规定,合同任何一方也不得对另一方作出有约束力的声明、陈述、许诺或行动。
第一百二十七条 本合同列明了双方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条款。任何一方不承担本合同规定以外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
第一百二十八条 任何一方向对方提出的函电通知或要求,如系正式书写并按对方下述地址派员递送或挂号、航空邮寄、电报、传真或电传发送的,在取得对方人员和/或通讯设施接收确认后,即被认为已经被对方正式接收。
需方(盖章):_________ 供方(盖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